产品中心|PRODUCT

当前位置: 新百胜公司 » 产品中心 » 产品分类六

「国际贸易」海关商品归类浅析:挖掘机驾驶室把手的归类

发布:小编 浏览:
详细介绍:

前段时间有个塑料把手(如下图)和客户进行了一场愉快而激烈的辩论,讨论的结果我以微弱的优势说服了对方,现对此次辩论进行一些复盘。

请看商品描述:该商品名称为把手,材质为塑料制,外观为把手状。该产品用于安装在挖掘机的驾驶室内,起便于扶持的作用。商品结构其实很简单,简单的感觉都可以脱口而出说出税号,但是其深究其实还是有点难度的。以下为三个争议税号:


争议税号一:税目3926.9010。归入这个税号首先要排掉税目39263000,如果能排掉就可以考虑这个税号。

争议税号二:税目8431.4999。按零件税号,需要说明这个把手具有专用性,以这个结构来说,说具有专用性很牵强。故排除这个税号。

争议税号三:税目3926.3000。这个是客户归的税号,也是最纠结的税号。如果这个把手用在车辆上,一点争议也没有了,但是它的用途是用在挖掘机上,就有问题了。税目39263000的塑料制品对应的是品目8302的部分贱金属制品,如果有点归类功底的都知道有这个逻辑关系。如果这个逻辑不是很清楚的话,可以自己再研究一下,我就不再具体阐述了。品目8302里面的东西什么是客户和我讨论的焦点!客户的观点是这样的:税目8302.3是机动车辆用的其他附件和架座,税目8302.4是其他附件,客户看字面意思说其他附件就是指挖掘机、装载机等机器,所以税目39263000也包括了挖掘机的塑料把手,咋一看好像有道理。但是仔细看品目注释这个观点是有问题的。


本品目包括:

一、各种铰链(例如,平接铰链、提升铰链、角铰链、带式铰链及丁字铰链)。

......

二、小脚轮,参见本章注释二的定义。

.......

三、不属于第十七类所列零件或附件范围的机动车辆(例如,小客车、货车、旅行车)用附件及架座。例如,制成的串珠饰带;脚踏板;扶手杆、条及把手;遮帘用的配件(杆、托架、紧固件、弹簧机构等);车内行李架;开窗机件;专用烟灰缸;后车厢板扣件。

四、建筑用附件及架座

......

五、家具用附件及架座

.......

六、

(一)行李箱、柜、小提箱及类似旅行容器用的附件及类似物品,例如,箱盖导轨(但不包括扣件);把手;护角;箱盖撑杆及滑动件;篮式衣箱用的闭合杆;伸缩箱附件;但手提包用装饰品应归入品目71.17。

(二)柜、行李箱、匣子、盒子、小提箱等用的角撑、加强板、加强角等。

(三)马具用的附件及类似物品,例如,马嚼子、勒马链、马鞍前穹、马蹬;缰绳、挽绳、缰环;马颔缰金铜饰及其他马具附件。

(四)骨灰盒或棺木配件及类似品。

(五)船舶(船及艇)的配件及类似品。

七、帽架、帽钩、托架(固定的、铰接的或带齿的等)及类似品,例如,大衣架、毛巾架、抹布架、刷子架、钥匙架。

....

八、弹簧式或液压式自动闭门器。

8302 品目注释里面就包括这 8 种商品,就没有提到过“机器用的附件”,所以此客户的观点是错误的。后来客户又问税目 83024900 包括了什么?从品目注释的排列来看,第六类商品就是属于税目 83024900 的。客户很想推翻我的观点,又找了一圈归类决定、归类预裁定、美国R ulings 等,但是没有相关产品, 没有其他的相关资料,品目注释就应该是最有说服力,自此定下结论,该商品不能归入税目 39263000 。

最后和客户达成一致,将该商品按机器仪器用的塑料制品归入税目39269010。

以上是笔者个人观点,如有不当,烦请指出。